前言:REACH,加州65,IP测试报告,CE,ROHS,CPC,欧代,美代
REACH检测
2.SVHC通报
2007年6月1日,欧盟REACH法规——“Registration,evaluation,Authoris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“《化学品注册、评估、许可和限制》法规正式生效,REACH法规规定了化学品、下游物品的各项责任义务,是迄今为止影响广泛的法规。
REACH法规附件XIV候选清单即为SVHC清单,法规规定,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高度关注物质(SVHC),物品的製造商或进口商应向ECHA进行通报:
◆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超过1t/y/生产商或进口商;
◆SVHC物质在物品中的总含量以品质分数计超过0.1%的浓度。
3.谁需要进行通报
◆ 欧盟製造商
◆ 欧盟进口商
◆ 非欧盟生产商(必须委託代表OR进行)
4.何时通报
◆2010年12月1日之前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,通报须在2011年6月1日起6个月内提交;
◆2010年12月1日之后列入SVHC清单的物质,通报须在公佈之日起6个月内提交。